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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苏工网语】勿让“零工经济”群体的权益保障为“零”

苏恭谚 江苏工会 2022-09-23

一年一度两会时,一枝一叶总关情!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了今年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。其中,“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,城镇调查失业率5.5%左右”的描述吸引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注意。


众所周知,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不少中小企业遭遇重大冲击,就业成为摆在求职者面前的一道“难题”。百姓关心的事情就是代表委员呼吁的重点,纵观多年来的两会声音,有不少是关心关怀职工需求,解决职工难题的,如加大城市困难职工帮扶解困力度、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、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及加强环卫工人权益保障,等等。

今年,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,稳定职工就业依旧是最大的民生。参会期间,有一些代表就把视线聚焦到加快探索完善“零工经济”群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上。那么,什么是“零工经济”群体呢?简单来说,即互联网技术与共享经济的兴起使常规工作概念边界模糊,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通过网络平台打零工。

不难发现,我们身边有很多是“零工经济”群体:小时工、外卖员、网约车司机、快递小哥、网络主播等,他们多处于低收入、低技能阶段。“零工经济”群体的工作弹性和灵活性比较高,工作时间和强度又取决于劳动者意愿,使得在疫情影响下这一群体的队伍再次壮大。但他们的雇佣关系属于新型劳动关系,平台与劳动者之间没有固定劳动合同,因此零工劳动者在表现形式上又属于“自由劳动者”。




我们看到,零工经济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,尤其是疫情期间对创造就业、降低企业成本 、增加劳动者收入、促进服务业转型等都有积极的意义。但也不能否认,零工经济工作模式打破了传统雇佣模式,给劳动者、企业以及政府都带来冲击与挑战。尤其是对劳动者来说,零工经济带来的最大挑战就是其权益保障的问题。



正式劳动合同在“零工经济”群体无法适应,并不意味着“零工经济”群体的权益保障就是“零”。鉴于对劳动者的尊重,让他们能体面的投入工作,国家应出台更完善的法律制度来保障零工经济形态下劳动者的权益,通过成立相关工会组织、加重并明确平台责任确保零工经济从业者的权利。在社会上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、关联企业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报酬、休息休假、职业安全保障等事项。此外,还应运用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,及时发布供求信息,畅通维权渠道,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专业化、职业化的服务。


“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就是维权服务。”全国人大代表,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、副主席、书记处第一书记陈刚如是说。近年来,各级工会把服务职工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着力点,创造一些维权新模式,受到广大职工的拥护。通过引导互联网衍生职业者,即“八大员”加入到工会组织,将能更好地保障和维护他们的权益。



“零工也归为职工,并与全职员工享受同样福利和带薪休假。”在当前形式下,距离这样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。相信在国家的支持下、社会的努力下、代表委员的呼吁下,不久的未来,提高零工劳动者的权益,给予他们签订全日制合同在内的权利及权益保护必将兑现。









你能否接受“零工经济”群体的职业模式?

有哪些“金点子”保障他们的权益?

快到评论区里聊一聊吧!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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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:苏恭谚

编辑:蔡银

审核:马亚东

校对:欧阳奕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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